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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沧浪新城第四实验小学校学生艺术评价制度

发布日期 : 2024-09-02 浏览次数 :

苏州市沧浪新城第四实验小学校学生艺术评价制度

为了完善艺术课程结构体系,推动新课改的实施及深化,增进学生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核心素养的发展,开创艺术教育教学新局面,依据《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版)制定本评定方案。
   一、评价指导思想

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注重对学生艺术学习过程的评价,强调评价的诊断、发展、激励功能,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重视学生的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以及教师在评价中的主导作用,努力实现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式多样化,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积极思考、勇于探索,不断提升学生的艺术素养。

二、评价方案目的

鼓励学生积极上进,提高学习兴趣,激励学生的学习热情,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表达方式,发展能力,提高学习的信心,促进身心的和谐发展。
   三、评价方法

音乐评价方法:平时课堂表现、期末考核成绩两部分。

即学生成绩=平时课堂表现(30分)+音乐期末考核成绩(70分)=100分。

美术评价方法:平时课堂表现、平时作业、期末考核成绩三部分。

即学生成绩=平时课堂表现(30分)+平时作业(30分)+美术期末考核成绩(40分)=100分。
   (一)平时课堂表现30分
   1.出勤情况(10分)

以每节课教师的考勤为准,无故缺课每年累计达10课时定为艺术课成绩不合格;出满勤、不迟到、不缺课、不早退的学生得满分;旷课1次扣1分,迟到、早退4次扣1分。
2.课堂活动表现(20分)

学习态度10分:喜爱音乐美术活动,带好课堂所需用具,并能够积极主动参与课外活动。课堂纪律10分:能够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艺术表现活动。课堂活动表现是以学习小组为单位,学生小组长组织,进行小组互评;教师结合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对个别学生的成绩适当调整,最终确定每位学生的量化分数。以上是对学习过程积累部分内容及赋分的阐述,20分是最后的折合分,学期末教师可以根据自己和小组长对平时各项成绩的记载和对每位学生的印象评定出每位学生的平时成绩。
   (二)美术平时作业(30分)

美术平时作业部分旨在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作水平。每次作业完成后,由教师进行批改并打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创意与构思(10分):鼓励学生发挥想象力,创作出富有创意的作品。构思新颖、独特的作品将获得较高的分数。

2.技术与表现(10分):评价学生在绘画、手工等美术技能方面的掌握程度,以及作品的表现力和感染力。技术娴熟、表现力强的作品将得到更高的评价。

3.完成度与整洁度(10分):要求学生按时完成作业,并保持作业整洁。完成度高、画面整洁的作品将获得此项满分。

教师将根据学生的作业情况,结合上述评分标准,给出相应的分数。同时,鼓励学生认真对待每一次作业,不断提高自己的美术素养和创作能力。

(三)期末考核成绩(美术40分、音乐70分)

美术期末考核成绩占总评分的40分,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美术素养和期末作品的完成情况。期末作品应体现学生的创意构思、技术应用以及艺术表现力。

音乐期末考核成绩占总评分的70分,旨在全面评价学生的音乐素养和表演能力。考核内容包括音乐理论知识、演奏或演唱技巧、音乐表现力等多个方面,具体评分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四、学生成绩表述

将平时、期末考核成绩分数统计得出学生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如果有进步可以再给一次机会重新测试,重新评价。学生艺术全面考核后,教师在学生的自评、互评基础上,评出学生的优秀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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