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精神,进一步保护学生视力,做好预防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的教育工作,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我校特制定《苏州市沧浪新城第四实验小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曹铃(校长)
副组长:
季艳秋(副校长)
组员:
王锦琪、袁平霞、吴晶、年级组长及各班主任
二、基本原则:
正面教育、及时引导;
教育为主、处理为辅;
保护合法权利、尊重学生人格;
强化家校共育、校内校外并重。
三、管理细则:
1.学校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含IPAD、MP4、游戏机等电子产品,以下称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
2.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传达室、班主任、任课教师的办公室电话;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3.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校园使用手机,家长需要提前填写书面申请书,交班主任老师审核同意,报德育处备案,方可带手机进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4.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允许使用手机,班主任老师有权将学生手机收缴代管并及时告知家长;其他学校管理人员、任课老师、教职工发现学生使用手机,有权询问情况,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班主任。
5.学校大型活动或学生外出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汇演、综合实践活动等),经申请同意后学生方可允许携带使用手机,班主任在活动前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收回代为保管。
6.进入校园的智能电话手表,请家长按照在校时间,将电话手表设为禁用模式,放置于手机保管装置处。学生在上课期间,电话手表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电话手表发、看短信息;玩电话手表(如听音乐等)均视为违纪。
7.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并视违规严重情况由班主任老师向学生手机管理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形成最终处理意见。
8.若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入校而造成遗失,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保障措施:
1.学校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宣传《苏州市沧浪新城第四实验小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提高家长和学生的认识,指导家长监督学生在校外科学合理使用手机,强化自律自强和自我教育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校外手机使用建议
(1)使用时间:周一至周五,无特殊需要,不使用手机。周末或节假日期间,每次不超过半小时,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2)使用内容:使用安全健康的APP项目,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上网内容的健康,不沉迷网游,不传播不真实和负能量的传闻。没有家长许可的情况下不进行网购或发送大现金的红包等。